經理公司應以分散風險、確保基金之安全,並積極追求長期之投資利得及維持收益之安定為目標。以誠信原則及專業經營方式,將本基金投資於中華民國有價證券及外國之有價證券。本基金主要投資於中華民國境內之消費事業及其相關業務類股。前述之消費事業及其相關業務之有價證券係指該公司最近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財務報告中,其百分之六十(含本數)以上之營收、利潤或市值或預估之營收、利潤或市值來自消費事業及其相關業務。消費事業係指必需性消費產業 (食物及必需性零售業、食品、飲料、家計單位產品、菸草業及個人商品)及自主性消費產業(媒體、汽車、旅館、飯店及休閒事業、特殊零售、耐久財、紡織及奢侈品、多元化零售、汽車零件、休閒設備及產品、網路及目錄零售業、批發商及多元化消費服務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