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篇開箱文中,我們比較了該基金的基本資料、配息率、費率與過去表現,本篇我們將著重於操作團隊的邏輯與特性。就像股票一樣,不同的經理人有不同的經營方針與策略,如果少了巴菲特與蒙格,波克夏可能就難以有如此優異的績效。本篇文章將從資產週轉率、調整方向及產業配置三個面向,來剖析安聯美高收的經理團隊。
1. 挑選基金好指標:資產週轉率
根據Mark M. Carhart教授的經典論文(CARHART, Mark M. Onpersistence in mutual fund performance. The Journal of finance, 1997, 52.1:57-82.),基金的費用率與資產週轉率對基金績效都有顯著的負面影響,當基金的資產週轉率每升高1%時,年度績效將因此下降0.95%。越高的資產週轉率代表該經理人調整持有部位的頻率越高,而越快速的調整等於越多的交易成本,因此,高資產週轉率與高費用率都會傷害基金績效。
目前台灣核備可銷售之美元高收益債券基金共有19檔,扣除掉未公佈資產週轉率的5檔基金,安聯美高收資產週轉率為-48%,為14檔基金中最低者(根據歐盟可轉讓證券集合投資計畫UCITS的定義,資產週轉率公式為(買入有價證券金額+賣出有價證券金額-基金新申購金額-基金贖回金額)除以過去12個月基金平均規模,當基金申購或贖回金額較高時,資產週轉率會出現負值)。
2. 景氣敏感性高,快速減持高票面利率債券
與同類型基金相比,安聯美高收更集中於票面利率5%至8%的債券,顯示經理人對未來美國景氣看法不過分樂觀、也不過分悲觀(若對美國景氣樂觀,應增加8%以上票面利率債券比重;若對未來景氣悲觀,應提高5%以上票面利率債券佔比)。回顧近3年基金持有8%以上票面利率債券變化,可發現經理人從積極轉趨保守,8%以上票面利率債券佔整體基金比重從25%大幅減少至8.3%。於景氣末期提前減少較高風險債券配置,與過往經理團隊低違約率策略一致。
3. 股債雙專家,企業獲利不馬虎
安聯美高收主打該投資團隊有異於傳統的債券基金團隊,不只從財務槓桿、資本結構及現金流量等傳統評估債券違約率的項目入手,也同時採納獲利率、資本運用報酬率及資產運用效率等股票評價指標。目前安聯美高收債券主要配置於非必需消費、通訊、原物料及工業等產業中,其中非必需消費、通訊及工業都是預估獲利相對強勁的產業。按照安聯美高收的產業配置權重,預估未來12及24個月每股盈餘年增率分別為24.2%及20.2%,優於同類基金平均的22.3%及18.2%。
◆鉅亨點評
安聯美高收有著資產週轉率低、投資策略靈活變化及多元分析價值等特色,其中持續降低高票面利率債券持有比重,與我們對美國景氣看法一致。在美國升息且景氣末段時期,主動降低高風險債券持有比重及避開違約風險的能力將慢慢顯現其價值。
◆鉅亨精選基金
>>安聯美元高收益基金-AM穩定月收類股(美元)(本基金主要係投資於非投資等級之高風險債券且配息來源可能為本金)
◆延伸閱讀
>>基金開箱文》安聯美元高收益基金搶先看
>>【影音】資深投資達人超級心法大公開
「鉅亨買基金」獨立經營管理
本資料僅供參考,「鉅亨買基金」已盡力就可靠之資料來源提供正確之意見與消息,但無法保證該等資料之完整性。內容涉及新興市場部分,因其波動性與風險程度可能較高,且其政治與經濟情勢穩定度可能低於已開發國家,也可能使資產價值受不同程度之影響,匯率走勢亦可能影響所投資之海外資產價值變動。投資人應依其本身之判斷投資,若有損益或因使用本資料所生之直接或間接損失,應由投資人自行負責,本公司無須負擔任何責任。
本文提及之經濟走勢預測不必然代表基金之績效,基金投資風險請詳閱基金公開說明書及投資人須知。
基金經金管會核准或同意生效,惟不表示絕無風險,基金經理公司以往之經理績效不保證基金最低投資收益;基金經理公司除盡善良管理人之注意義務外,不負責基金之盈虧,亦不保證最低之收益,投資人申購前應詳閱基金公開說明書及投資人須知。
各銷售機構備有基金公開說明書及投資人須知,歡迎索取。有關基金應負擔之費用(境外基金含分銷費用),已揭露於基金之公開說明書或投資人須知中,投資人可至公開資訊觀測站或境外基金資訊觀測站中查詢。
投資人投資以高收益債券為訴求之基金不宜占其投資組合過高之比重。基金經金管會核准或同意生效,惟不表示絕無風險。由於高收益債券之信用評等未達投資等級或未經信用評等,且對利率變動的敏感度甚高,故基金可能會因利率上升、市場流動性下降,或債券發行機構違約不支付本金、利息或破產而蒙受虧損。投資人應審慎評估,該等基金不適合無法承擔相關風險之投資人。基金經理公司以往之經理績效不保證基金最低投資收益;基金經理公司除盡善良管理人之注意義務外,不負責基金之盈虧,亦不保證最低之收益,投資人申購前應詳閱基金公開說明書及投資人須知。
投資於Rule 144A債券,境內高收益債券基金最高可投資基金總資產30%;境內以投資新興市場國家為主之債券型基金及平衡型基金最高可投資基金總資產15%;境外高收益債券基金可能有部分投資於美國Rule 144A債券,該債券屬私募性質,較可能發生流動性不足,財務訊息揭露不完整或因價格不透明導致波動性較大之風險。
不動產證券化型基金得投資於高收益債券,其投資總金額不得超過基金淨資產價值之30%。
投資人因不同時間進場,將有不同之投資績效,過去之績效亦不代表未來績效之保證。
基金配息率不代表基金報酬率,且過去配息率不代表未來配息率;基金淨值可能因市場因素而上下波動。
基金配息前未先扣除應負擔之相關費用。基金的配息可能由基金的收益或本金中支付。任何涉及由本金支出的部份,可能導致原始投資金額減損。